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社北京11月8日电 (记者 梁晓辉 赵建华)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8日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议案提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当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就此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宏才介绍,议案提出,为便于操作、尽早发挥政策效用,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
许宏才表示,议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财政部门将按程序尽早下达分地区限额,地方政府将依法做好债券置换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依法做好监督工作。(完) 【编辑:姜媛媛】 新闻结尾
虫虫漫画免费漫画弹窗入口:畅享海量漫画资源,随时随地免费阅读的相关文章
习近平向张燮林颁授“体育工作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奖章的相关文章
2024京津冀药品流通高质量协同创新发展大会在天津举行
沈阳音乐学院“专业艺术教育高质量发展”系列活动开幕
清澈的爱 只为中国|巨变:筑梦空间
山西省气象台发布寒潮橙色预警、霜冻蓝色预警
中国A股9月暴涨收官 沪指涨逾8%重返3300点
香港8月份认可机构存款总额比上月增加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