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社北京11月8日电 (记者 梁晓辉 赵建华)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8日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议案提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当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就此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宏才介绍,议案提出,为便于操作、尽早发挥政策效用,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
许宏才表示,议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财政部门将按程序尽早下达分地区限额,地方政府将依法做好债券置换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依法做好监督工作。(完) 【编辑:姜媛媛】 新闻结尾
SLG纸巾盒系列小游戏:创意玩法与趣味挑战的完美结合的相关文章
深圳发布全国首个个人破产领域地方标准的相关文章
助力新时代“红学”发展 《红楼梦》改编学术研讨会在宁夏师范大学召开
好感度持续攀升 全球受访者点赞中国式现代化万千气象
台风“山陀儿”逼近 4条“小三通”客运航线停航多景区关闭
洪秀柱:大陆扶贫工作让农村变得更好 我也认养了苹果树
贵州沿河“洞篮”持续火热 助推乡村农文体旅融合发展
烟台直飞泰国曼谷国际客运航线复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