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网11月12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近日印发关于明确基金会名称不使用字号有关情形的通知。通知明确,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规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新登记的基金会名称原则上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事)业领域、组织形式依次构成;确需不使用字号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情形:
一是有相应的业务主管单位,并就基金会申请人提出确需不使用字号的申请出具审查同意的意见和理由;
二是业务范围明确、清晰、聚焦主业,主要为协助业务主管单位履行相关特定职能;
三是申请人应当在基金会所属行(事)业领域内具有广泛影响力和代表性,拟任负责人具备与履行基金会管理职责相关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
四是不使用字号不会使公众产生误解。 【编辑:房家梁】 新闻结尾
免费PS大片调色教程:教你打造电影级色彩,轻松提升照片质感的相关文章
第二届乒乓球精英大奖赛开赛 蔡振华现场与球迷互动的相关文章
新穗商工程第三期开班 霍启文对课程期待
剧本一键成片 首款长剧本解析动态故事板AI生成工具发布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4年二季度及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
让百姓“听得懂 听得进” 各地开展特色宣讲推动全会精神走深走实
“新技术+新品种”助力增产增收 在希望的田野上描绘如画“丰”景
电影“新大头儿子6”首映 蔡国庆父子演唱主题曲